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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高中阶段学校使用 国家统编教材“铸魂工程” 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2    作者:     来源:     点击:

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高中阶段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铸魂工程”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校内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重要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做好推行使用统编教材工作,更好地发挥国家统编教材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作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着眼我区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紧紧围绕高中阶段统编教材推行使用中重点、难点问题,坚持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教育问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研究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项研究,推出一批好成果,指导教育实践。

二、课题类别

全区高中阶段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铸魂工程”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研究周期均为1-2年。课题研究参考选题附后(见附件1)。

三、申报对象

凡我区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机构、盟(市)、旗(县)从事统编教材教学与研究的教师、教研员,普通中学(含职业高中)统编学科教师均可申报。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课题申请人必须为课题实际负责人,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3.同一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同时可参与一项课题研究。

4.凡已立项未结题的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此次不得重复申报。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所申请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6.鼓励学校间、区域间、高校和中学、教科研部门与学校间进行联合申报,开展协同研究。

7.申报者可根据《参考选题》(见附件1)确定研究题目,也可自拟题目。

五、申报办法和申报流程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充分发挥一线教师的主动性,全面提升专项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的办法。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全区高中阶段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铸魂工程”专项课题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

六、申报时间和评审安排

1.本专项研究课题两年为一个周期,实行年度申报制和选题更新。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

2.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拟按综合类、学科类进行网络匿名评审,提出建议立项名单。

3.建议立项名单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七、“铸魂工程”专项研究课题管理

1.所有立项课题均纳入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研究系列,统一按照自治区规划课题管理相关办法进行管理。

2.研究过程中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将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学校进行具体跟踪研究指导。

3.结题要求

1)课题结项成果须包括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和系列论文,也可以是实践行动报告、经过实践检验的教学案例、系列活动设计和微课视频文件等。

2)所有立项课题的成果在公开发表时需注明“国家统编教材专项课题成果”字样。

八、其他要求

1.各部门要严格对申报者的师德师风、学术信誉、申报资格条件、研究方向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研究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的正确性,并于4月14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课题初审意见表》报送至科技处,同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活页》《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2.为保证课题立项的严肃性,所有申报材料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虚假信息或研究成果中存在学术不端等问题,一经查实,当即撤消立项课题,5年不准申报自治区规划课题。

联系人:王颖

联系方式:6604108  

邮箱:nmgjykjc@163.com(邮件主题:高中阶段统编教材专项课题+部门名称)


附件:1.自治区高中阶段统编教材“铸魂工程”专项 研究课题参考选题

     2.课题申报操作手册

3.课题申请·评审书

4.课题申请·评审活页

5.课题初审意见表

6.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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