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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精神,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具体要求

()我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由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统一受理。申报的具体要求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opss.gov.cn/)的申报公告为准。

()2021年国家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还未下达到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考虑到我区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情况,限额指标不做分配,我办将统一召开全区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初筛会,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出代表我区研究水平的项目上报。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规定的申报条件做好组织、受理、审核工作。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及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重点针对申报公告第十一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要做好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的整合工作,避免重复申报。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我办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 鼓励已结项的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在做好深化和拓展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我办将对按时完成和良好以上等级的项目负责人予以优先入围。要继续坚持“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项目处在结项过程中,于315日前已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具体日期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做好课题申报数据录入和纸质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等工作,务必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部分学科网络评审

今年全国社科工作办对考古、统计、人口、世界历史、外国文学、图书情报、语言学、体育学等8个学科实行网络通讯评审。凡申报以上8个学科的申请人,需要登陆全国社科办网站主页(http//www.npopss-cn.gov.cn/)的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咨询电话:400-800-1636)填报相关材料。请申请人于35日至8日登陆平台填报,责任单位于31018时前完成审核工作。申请人同时需要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3份,用于自治区规划办线下初审),各单位需汇总申请材料的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刻录光盘。其他学科的申报要求详见附件,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mgjykjc@163.com, 务于31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颖(04716604108)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2.8个学科汇总表

3.初审意见表

         科技处

            20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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