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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文件《关于征集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2021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与条件(详见附件1)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和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项目参与人当年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在读硕博研究生除外。

(二)自治区自然基金学科分类总体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标准,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选择到学科最后一级,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三)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的签字栏签名,确认排序;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项目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的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能超过2个)。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盖章的、中级职称无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的、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的,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书中的电子邮箱是每位申请人唯一的身份识别,也是立项后本人账号,请认真填写。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形式

第一阶段: 114日—129日,申请人下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模板填写,以部门为单位于129日前将经过部门审核后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mgjykjc@163.com

第二阶段:1210日—1214日,科技处组织形式和内容审查,申请人同步申请系统账号。

第三阶段:1215日—1220日,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并完成系统填报,并于1220日前打印2份纸质文档,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王颖

  电 话:0471-6604108

附件:1.关于征集2021年度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 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项目申报书

    3. 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申报书

    4. 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博士基金项目申报书

    5. 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申报书

    6. 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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