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按照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要求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划办将对2015年至2018年四年已立项未结项的一般规划课题进行结题督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8年(含)以前的到期未结项的课题,包括: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
二、清理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
2.可以申请延期的范围
(1)结题周期不满3年的可进行延期;
(2)已于2020年7月提交过延期申请并在延期范围内的课题本次不必重复提交;
(3)上述课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课题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
三、材料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材料》(科技处网站下载)整理结题材料,纸质版材料(不装订)和课题研究成果原件报送至科技处,审核后按要求装订。
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0日
联系人:王颖 6604108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