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
按照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将于2015年6月上旬组织开展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范围是:2014年(含)以前自治区教育厅、学院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项的在研科研项目。
二、检查程序
1.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负责人及所在部门签字盖章报送。
2.审核:由科技处负责。主要内容有:是否按项目计划开展研究;是否按原计划完成研究内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提交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是否完备。
三、检查材料准备
1.项目中期检查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如无计划任务书,则以立项申请书为准);
3.其它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书;调查、实验、学术交流报告;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教案、课件、光盘、照片;公开出版的论著。
四、材料要求
1.成果材料以电子版(扫描或拍照)为主,与《中期检查表》一并发送至gjs.501@163.com。
2、成果目录清单与《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科技处,时间截止2015年6月15日。
联系人:张艳艳
电 话:0471-6604054
附件1:中期检查表
附件2:在研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