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15年“核心课程标准”专项研究课题批准立项的通知》(内建院发〔2015〕43号)文件精神,学院“核心课程标准”专项研究课题将根据课题研究和结题情况,动态调整课题类别,为了更准确研判和鉴定学院“核心课程标准”专项课题研究成果,请各二级学院对本部门课题进行结题初审,根据课题研究开展情况和成果质量,按照10%、30%、60%(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的比例重新推荐课题类别,形成初审意见,以供结题终审参考。未取得成果的课题视为未开展研究,将予以撤项。初审意见提交时间为2017年3月9日。
联系人:张艳艳
电 话:0471-6604054
附件:结题鉴定初审意见表
科技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