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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外语教育研究2017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公共课教学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该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详见课题指南)

  1.基于国家战略的语言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调整机制的创新研究

  2.信息技术与外语课程教学融合发展创新研究

  3.外语教师教育发展创新研究

  二、课题管理

  “专项课题”纳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范围进行集中评审,获准立项的课题,每项由清华大学出版社资助经费2000-5000元,要求立项单位按比例配比研究经费。专项课题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延期结题或变更课题负责人需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

  三、申报要求

  自治区外语教育专项课题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网络平台建设和课程资源建设等。申报人原则上要求为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从事外语教学和研究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副高以下申报人需2名副高以上推荐)。课题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中选择申报题目,进行深入研究,也可自行选题。自选课题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在培养创新型人才、应用型人才、跨文化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较高理论成果。已获得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四、材料报送

  1.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专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 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提供配套的电子版,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联 系 人:张艳艳            电话:0471-6604054 

  电子信箱:gjs.501@163.com     

 

附件1:评审书

附件2:课题指南

 

 

           科技处

2017年2月20日   

上一条:关于结题验收学院2015年“核心课程标准”专项研究课题自筹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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